铁路工程防火设计关系到建设项目使用效果和公众安全,在铁路工程设计中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配电等方面的设计时采取有效、先进技术措施,确保项目及公众安全。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站房,地下室,通信、信息、信号、火灾自动报警和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自然灾害与异物侵限监测系统设备机房,电力变、配电所,牵引变电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所、开闭所,长度5km及以上或设有紧急出口的隧道等应采用阻燃型或采取阻燃防护措施。
(2)站房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建筑、地下室应采用低烟无卤型。
(3)火灾时继续供电的线路和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型。
6、铁路通信、信息、信号、火灾自动报警和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自然灾害与异物侵限监测系统设备房屋和信号楼的电缆槽应采用防火型盖板。